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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1 16:40 来源: 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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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发〔2025〕19号

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北京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部署,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2月6日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发布的《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中的部分内容和审计名单予以调整,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范围

  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其中社会团体抽查审计期间为2024会计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抽查审计期间为2023、2024会计年度。如必要可追溯既往会计年度。

  二、抽查审计主要内容

  社会组织的财务状况相关情况;登记管理机关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抽查审计方式

  抽查审计由市民政局采取自行检查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四、抽查审计要求

  1.社会组织应当配合审计机构的工作,接受询问,如实反映情况,根据审计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2.审计机构开展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审计社会组织出示审计通知和工作证件。

  3.审计应当制作笔录,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社会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4.审计结束后,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形成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5.抽查审计不向社会组织收取费用。

  6.审计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审计结果向有关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社会组织应当按要求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社会组织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审计结果作为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用监管等参考依据。

  附件:

1.2025年度行业协会商会及中关村社会团体抽查审计名单

  2.2025年度专业类、学术类、联合类社会团体抽查审计名单

  3.2025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名单                                                       

  4.2025年度基金会抽查审计名单


  北京市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