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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9 16:54 来源: 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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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

  日前,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优势和独特作用,以实际行动助推我国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抓好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北京市实际,市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和推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建设具有首都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低碳的产业发展模式,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贡献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围绕“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两区”“三平台”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利用扎根行业、贴近企业和专家团队资源优势,通过调研走访、数据分析、问题研究、政策咨询、专家座谈、专题研讨等方式,切实摸清本行业和会员企业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形成一批促进行业服务企业发展的高质量调查研究报告和建言资政成果,主动向相关部门提交并汇报问题诉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管理制度等提供决策咨询与专业支持。

  (二)推动一批行业发展支持性政策落地见效。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研究国家各项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31条措施和28条举措,通过宣讲、培训、研讨、编写指南等多种方式,指导和帮助会员企业第一时间掌握和用好政策。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投融资等优惠措施在本行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帮助会员企业申请政府各类产业资金、用地用房、子女就业等事项。根据稳岗就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汇聚人才、整合资源等优势,结合行业趋势和企业需求,通过举办各类招聘会、双选会等,为行业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精准匹配服务,切实解决行业企业招工难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引导行业和会员企业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激发活力。

  (三)壮大一批创新高地亟需的人才人力队伍。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系统规划、供需衔接、跟踪培养、评价示范等工作,主动参与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稳定和壮大一批高素质的行业党务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积极构建行业人才支撑和储备体系,优化行业人才结构,为行业产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和人力支持。科技类行业协会要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吸收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人才入会,同时可按照程序吸收外籍科技人才。鼓励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前沿高技术创新,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

  (四)发布一批科学准确有效的经济发展指数。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重点研究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氢能、光电子、生命科学、低碳技术、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5G、人工智能、区块链、高端芯片等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准确掌握科技创新、数字经济、服务业等优势领域的行业发展信息,创新统计信息采集和挖掘分析技术,持续提升统计数据和监测分析质量,编制、发布一批实时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指数,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企业投资和社会认知提供宏观指引和科学参照。

  (五)建设一批国际化高端化的行业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借助中关村论坛、北京金融街论坛、北京文化论坛、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等重大活动,带领会员企业积极参与,为行业企业发展搭建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协同发展、标杆学习的便捷、高效的合作平台。要围绕“七有”要求和市民“五性”需求,开展养老、医疗、教育、慈善救助、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等一批公共服务活动,进一步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在京异地企业商会要发挥联系两地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资源配置,为在京企业提供拓展销售渠道、引入投资、吸纳人才、开拓京外市场等服务平台。

  (六)推出一批行业标杆国际认同的先进标准。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立足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需求,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配合推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修订)一批促进产业技术创新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支持行业内先进企业根据需要制定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制定发布具有原创性的团体标准,通过完善本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引领和推动行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培育一批代表首都水平的品牌项目。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树立品牌意识,按照章程和业务范围,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需要,通过开展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咨询、培训、考试、论坛、研讨、认定、鉴定等活动,形成一批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的特色服务项目,打造更多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力争“一行业一品牌协会”、“一协会一品牌项目”,为行业发展和会员企业提供高品质的服务。

  (八)完善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根据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研究制定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积极规范会员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创建行业诚信服务品牌,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中的自律作用。要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会员企业作出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高会员企业及行业企业诚信经营理念、诚信自律意识,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健康的行业发展秩序。

  (九)服务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为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集群和医药健康、国际先进能源、光电子、生命科技等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法律和管理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共享、资源聚集、标准引领、塑造集成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壮大互促共生的优质企业群体、强化集群综合服务保障等方式,服务推动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助力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从而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力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

  (十)谋划一批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带领会员企业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世界机器人大会、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等,与国际同行“交朋友、结对子”。立足自身民间性和行业代表性优势,积极争取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外资项目、国际组织在京落地。协助会员企业对接国际资源,化解国际贸易纠纷,稳步扩大本行业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会员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为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积极贡献力量。

  三、时间安排

  2023年8月-2024年12月。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3年8月-9月上旬)。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围绕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中旬-2024年8月底)。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9月上旬-2024年12月底)。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系统梳理经验与做法,全面总结成效与不足,积极开展互学互鉴,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切实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本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将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和取得实效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自身建设。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把自身高质量发展作为前提和目标,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带领会员企业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以章程为核心,强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民主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完善人员录用、薪酬待遇、财务管理、活动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使协会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要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能力水平。要规范各类收费管理,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多渠道公开收费相关信息,自觉接受会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接到本通知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结合自身实际、优势项目和业务专长,选择“十个一批”重点任务中的一项或者几项作为主攻方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及时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遇到的问题,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

  (四)探索长效机制。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结合自身职责使命和专长优势,立足本行业本领域高质量发展着力点,探索完善服务本行业、本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举措。通过专项行动开展,探索建立与(原)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常态化联系汇报机制。市民政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北京社会组织杂志和公众号,进行典型宣传、成果展示和通报表扬,传播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好声音和正能量。

  (五)加强工作总结。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情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一并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至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或已脱钩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工作需要向原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可及时向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报送。

  附件:北京市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