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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房地产学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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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先公告﹝2026﹞14号 北京房地产学会: 根据我局所属单位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移送线索,反映你单位涉嫌存在不按规定接受2025年度监督检查的行为。2026年7月7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单位曾因不按照规定接受2024年度监督检查的行为于2025年7月15日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现查明你单位仍未按规定于2026年5月31日前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情节较重,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08004A020),现本行政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责令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联系人:郭三河、张祥 电话:65868811 北京市民政局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