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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红箭应急救援促进中心”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4 12:05 来源: 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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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先公告﹝2026﹞8号

北京红箭应急救援促进中心:

  2026年6月30日,本行政机关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不按规定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7月1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系统查询等,查明你单位未依法于2026年5月31日前报送2025年度工作报告,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2025年度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08019A010),本行政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1117

  联系人:宋新艳 、郭超逸

  联系电话:010-65868811

  北京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