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6〕5号
“中国招投标行业资信等级管理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之规定,我局于2026年7月9日对“中国招投标行业资信等级管理协会”依法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6﹞5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