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要求,现将北京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不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