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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京都清洁发展机制促进会”送达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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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调告﹝2026﹞1号 北京京都清洁发展机制促进会: 因你单位涉嫌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案需要向你单位询问有关情况,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调查通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现通知你单位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北京京都清洁发展机制促进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公章、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社团会员名册、理事会和监事会名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资料、2026年3月15日换届大会材料、2025年度理事会纪要、2025年度工作报告和审计报告等,到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1号楼310接受询问调查。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联系人:戴金成 联系方式:65868811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