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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关村梅花与牡丹文化创意基金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4 10:24 来源: 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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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先公告﹝2025﹞7号

中关村梅花与牡丹文化创意基金会:

  根据我局所属单位北京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转交线索,你单位涉嫌未依法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6月5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你单位未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你单位曾因未依法报送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于2025年3月20日受到我局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京民执罚〔2025〕22号)并责令整改后,一年内再次出现相同违法情形,情节严重。现本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示期限目录》(C08137B030),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即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1117

  联系人:李阳  陈靖靖   联系方式:010-65868811


  北京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