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5〕10号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 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的规定,我局已于2025年6月11日依法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5〕10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