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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崔颖昊与付春伶骗补的结婚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4 11:45 来源: 社会事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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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京密字第02号

  经调查,崔颖昊与付春伶补领的BJ110118-2022-000348号结婚证,因二人已离婚,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本机关已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密云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