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民执告﹝2023﹞19号
“LP智库”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对“LP智库”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取缔决定书文号:京民执取﹝2023﹞9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