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北京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民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社会建设和民政中心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特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和分工,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年度工作,部署下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主动、规范向社会公开。将政策事项及解读信息转换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形式,向公众、组织主动推送,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和适用度。

1.及时公开社会救助领域信息。按月度公开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和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全市临时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布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

2.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及时公开《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等10余项政策文件。

3.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领域信息。实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公开慈善组织认定名单等信息。

4.及时公开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社会工作服务指引的通知》《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民政业务领域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优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流程,依法研判,确保答复时限、形式、内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沟通解释,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合法性。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形式申请6件、网络形式申请66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公布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发文件明确标识公开属性。规范开展政策文件公开征集意见工作,对《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等公开征求意见,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五)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不断调整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数据统计等功能,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增加个性化订阅等功能,定期自查网站安全性,不断提升网站安全防护能力。不断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加大融媒体建设力度,将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新技术数据共享整合,推动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提升信息公开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1

0

3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09.0998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1

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2

0

0

0

0

0

22

(七)总计

71

0

0

0

0

1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3

1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平台功能建设创新性还不足。根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要求,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部分栏目和功能进行了升级优化,但在特色性上尚存不足。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还比较单一。能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但政策性文件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民政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做好委局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更正问题。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合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信息的利民性、便民性,不断提高网站综合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网https://mz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