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重点民生信息公开。2021年,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养老服务等职责,持续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一是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临时救助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二是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规划、政策公开。及时公开《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公布《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等20余项养老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发布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布局,公布星级养老机构名单。三是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撤销等信息。

    (二)促进政务透明,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动重大决策社会参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通过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向社会公开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依法依规对预算等财务信息进行公开。三是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在官方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按年度公开执法统计年报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强化依法行政,审慎做好依申请公开。一是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业务部门、法务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仔细把握依申请公开的每个环节,认真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三是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避免出现误解和异议。

    (四)加快平台建设,推进公开渠道创新。一是持续推动一网通办,依托官方网站实现“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申请”“丧葬补贴申办”两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二是建设民生服务专题,搭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收养、婚姻登记等11个专题服务场景,汇集了该服务对象或服务领域相关的全部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在线服务入口等关键信息,做到集中公开、集中获取。三是在官方网站为老服务网上办事栏目中增加代填代办功能,允许老人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协助老人代为申办,帮助老年人、残疾人跨越“数字鸿沟”。

    (五)加强监督保障,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纵横结合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和业务能力培训。选派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务服务局组织的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流程对每条信息进行审核,同时报委局办公室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安全、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0

2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72

0

0

0

0

0

10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32

0

0

0

0

0

10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具体,多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二是政策解读回应的方式还不够灵活多样,解读质量有待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发布的载体还不够宽泛有效,按照“两微一端”新平台建设的具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整体综合效能发挥不够。

    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整合政务发布和服务平台。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门户网站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相关媒体的整合,发挥融媒体作用,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满足公众需要。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拓宽政策性文件宣传解读的方式方法和质量层次,突出体现便民服务和社会效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机制。结合委局各处室、各单位工作职责,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全覆盖”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分工、保密审查、目标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门户网站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好日常维护更新和相关保障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mz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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