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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需知
发布日期:2021-05-18 10:15 来源: 社会福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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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事项的顺利实施,帮助办事群众及全国各省市工作人员及时获取业务所需材料,现将市级政策、市级要求材料等信息公布如下,请按需查阅或下载。

  一、北京市市级(省级)政策

  1.《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京民福发〔2016〕434号)

  https://mzj.beijing.gov.cn/art/2016/11/4/art_10688_1274.html

  2.《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京民福发〔2019〕167号)

  https://mzj.beijing.gov.cn/art/2019/10/18/art_10688_2028.html

  二、北京市市级(省级)业务办理要求材料

  1.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个人信息核查授权委托书》

  提交条件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委托书样式详见《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