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关于实施《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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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京民福发〔2018〕184号),确保运营补贴政策精准到位,现就政策执行中需注意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督促本辖区内养老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驿站”)运用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要依据综合管理平台归集的数据,及时向驿站拨付托养流量补贴和服务流量补贴。 二、要指导各驿站对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在驿站明显位置公告“服务项目和价格”,并加强备案管理。 三、要督导未安装便携式POS机具的驿站,尽快向相关专业银行申请开户及安装便携式POS机具,并确保机具实体与在册登记信息一致;要督导驿站积极配合银行对驿站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核查。 四、要主动对接相关专业银行,协调解决好驿站开户与装机手续初审、开户报备、装机、培训商户、日常维护等工作;协调做好驿站开户费、机具及装机手续费、机具维护费等费用的减免工作;协调落实银行网点与驿站对接;协调解决POS机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五、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老年人通过刷养老助残卡、民政一卡通采集服务过程信息,通过POS机具刷卡支付服务费用;对无养老助残卡或民政一卡通的老年人,需采用身份证采集服务过程信息。要主动在卡片激活、开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手机银行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和帮助,并协助老人完成刷卡付费。 六、要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竞标或其它方式,委托1家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本区养老服务驿站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运营监管。为保障监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公正性、独立性,选定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在本市范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或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同时,应当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对象信息采集,服务过程记录采集、服务金额统计,异常服务数据分析、异常服务数据验真,问题与建议、老年人及家属的满意度等任务;与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对接工作;每季度提供托养流量补贴和服务流量补贴的资金结算报告;每月向市、区民政老龄部门提交养老服务驿站运营监管书面报告。委托监管经费可从“因素法资金”中支出。
附件:1.养老服务驿站服务流量补贴参考项目清单 2.养老服务驿站部分服务项目及参考价格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养老服务驿站服务流量补贴参考项目清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关于“要不断增加和丰富服务项目,在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六项基本服务功能之外,再增加适应市场需求的各具特色的服务项目。对此,政府可投入激励性资金予以扶持和调动”的精神,根据各区提供的养老服务驿站正在开展的服务项目,梳理分类,确认以下包括但不限于18类参考服务项目,各养老服务驿站有能力开展且经区民政老龄部门确认备案的18类之外的服务项目,均可纳入“其它特色服务”之中。按照《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运营扶持办法》的规定要求,将以上19类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部分纳入服务流量补贴,按照不低于服务总收入的50%的比例予以支持。其中服务费用原则上不包括产品成本。 一、 生活照料服务 包括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的居家上门陪护服务,为有需求的失智、失能老年人在家中提供专业的翻身、压疮处理,为老年人进行口腔护理,为居家老年人喂饭喂药等服务。 二、呼叫服务 包括老年人招请(应答诉求、记录诉求、解答诉求等),分检派送服务(生成派工单、通知服务单位等),回访,巡访等。 三、助餐服务 包括利用自有食堂或与餐饮企业合作向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要求的老年餐,开展的制餐单位送餐、老年餐桌单位分餐、集中就餐及入户助餐服务,以及针对高龄衷弱、失能、失智、失独老人提供入户送餐服务等。 四、助洁服务 包括上门入户为居家老年人开展的室内清洁服务和专项清洁服务等。室内清洁服务包括地面和墙面清扫,家具及用品擦拭,厨房清洁,卫生间清洁,卧床老年人床铺清洁等;专项清洁服务包括空调通风系统清洁,厨房抽油烟机清洁,衣服、床品清洗,室内消毒,老年专用设备清洁服务等。 五、助浴服务 包括在养老服务驿站内或上门入户为居家老年人,尤其是针对失能老年人开展的助浴、擦浴及个人卫生清洁(头、脸、手、脚清洁,剪指甲、修脚、理发、口腔护理、全身护理)等服务。 六、助医服务 包括为老年人就医和转诊提供陪同就诊、取药等服务;为术后、住院后或慢性病患者提供康复护理专业指导服务;为辐射区域内老年人提供用药提醒和清理过期药品服务,指导老年人遵循医嘱,正确用药等服务。 七、助行服务 包括为行动不便老年人提供上、下楼服务;从家到医院、从家到驿站的交通接送服务;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散步、陪同外出等服务。 八、代办服务 包括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代购、代领物品,代缴费用等服务。 九、文化娱乐服务 包括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大学和老年社团活动的服务;开展手工编织、书法、插花、茶艺;组织观看电影、口述历史记录等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及健康讲座、法律讲座、心理讲座等。 十、精神慰藉服务 包括为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的社会交流、游戏组织、身体运动、思维训练等日常生活慰藉服务;为存在问题的老年人提供的压力缓解、空虚缓解、自卑缓解、安全感缺失缓解、抑郁症缓解等服务。 十一、健康管理服务 包括老年综合评估服务(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定、老年跌倒风险评估、简易营养评定、疼痛评估等);定期检测体脂、血压、血糖、握力等与健康相关的指标;为失能老年人上门体检;老年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养生指导、不良生活方式纠正等);出院延续服务等。 十二、安宁疗护服务 包括根据临终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开展的生活照料、疼痛和呼吸管理、舒缓服务、营养支持、情绪应对、信仰关怀、社会支持、善后服务等。 十三、教育培训服务 包括根据老年人需求,对老年人进行照护技能、体能训练、慢病预防与慢病系统化非药物干预、心理健康、紧急情况处理、形体训练、老年人日常妆容、音乐疗法、花艺疗法、营养咨询等技能培训以及指导老年人开展家庭安全隐患排查。 十四、志愿服务 包括组织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开展的生活辅助服务、互助陪伴、知识共享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大中院校学生重点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贫困老年人等特殊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法律援助、亲情陪护等志愿服务。 十五、康复护理服务 包括康复知识普及;协助生活自理能力功能恢复的训练与指导;通过灌肠手段协助排解大便;管路和造口维护服务(营养管路、有创途径置管、术后造口的通畅、清洁);利用人工或物理因素(声、光、电、磁、热等物理器械)作用于人体,达到预防和治疗疾病目的的理疗、按摩和推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拔罐、艾灸、针灸等相关中医治疗服务。 十六、助急服务 包括组织急救知识宣讲,助急呼叫系统的维护,协助开展现场急救服务等。 十七、法律服务 包括开展法律咨询;代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诉讼文书;代写委托书、遗嘱等法律事务文书。 十八、便民服务 包括为老年人提供老人床垫、按摩器、治疗器、助听器、老花镜和假牙等老年用品销售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境内外旅游咨询服务,代办旅游手续或提供周边一日游或旅居服务;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为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提供拐杖、轮椅等辅具租赁、适配、维修服务;为老年人家庭提供开关插座安装维修、更换水管与水龙头、家具、电器、家中线路维修、上下水管道维修与疏通等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家庭状况、收入状况、个人爱好、个人要求等因素提供专业的养老生活规划及指导,制定个性化养老服务方案,并提供系统化服务。 十九、其他特色服务 包括适老型用品、特色食品、无公害蔬果、营养补充剂等物品的团购服务;为老年人组织生日会、鹊桥会服务;着眼老年人个体差异的膳食指导服务等。
附件2 养老服务驿站部分服务项目及参考价格
为便于各区指导各养老服务驿站制定服务项目价格,我们将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为托底保障群体、困境保障群体、重点保障群体开展的居家老年人需求量排前30位的生活照料服务、助餐服务、助洁服务、助浴服务、助医服务、助行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等部分服务项目及参考价格汇集整理,供各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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