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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对有关社会组织创建示范活动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00:00 来源: 社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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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创建示范活动的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市级有关社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摸底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一)北京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二)北京市民政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含中关村社会组织);

(三)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前北京市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上述三类社会组织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纳入本次摸底调查的范围。

为加强党的建设,各级党组织面向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纳入摸底调查范围;各社会组织面向本组织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纳入摸底调查范围。

二、报送内容

1.《市级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相关政策依据文件(复印件);

3.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活动管理办法;

4.上一次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相关文件(包括部署开展活动和发布活动结果的发文)。

、报送要求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创建示范活动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开展,市级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本着应报尽报的原则,不得瞒报,2018年59(含)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相关处室

四、工作要求

摸底调查工作期间,各有关社会组织不得新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已经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立即停止。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北京市民政局将对报送的创建示范活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北京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经逐级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以下简称《保留项目目录》),被列入《保留项目目录》的创建示范活动,方可按照批准事项开展活动。

五、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社团管理一处

联系人:杜先涛; 

邮箱:duxiantao@mail.bjmzj.gov.cn

(二)社团管理二处

联系人:曲添祎; 

邮箱:qty1102@163.com

(三)民非管理处

联系人:王  琛; 

邮箱:wangchen@mail.bjmzj.gov.cn

(四)基金会管理处

联系人:靳海舟; 

邮箱:jinhaizhou@mail.bjmzj.gov.cn

联系电话:65868811(总机)

附件:《市级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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