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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8年北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1 00:00 来源: 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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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加强北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申报程序,提高公益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综〔2016〕977号)、《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民计发〔2016〕381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2018年北京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1. 支持方向

(一)扶老:重点支持养老服务试点项目、光荣院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等

(二)助残:重点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等。

(三)救孤:重点支持区级儿童福利院设施改造和设备购置,社区“儿童之家”建设试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等。

(四)济困:重点支持“三社联动”参与困难群众精准救助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等。

(五)其他社会公益:其他符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社会公益服务项目。

二、申报程序

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在本区范围内公开征集公益金项目,并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区财政局组织对征集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区级项目库,并梳理项目优先排序,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核。

申报项目须经区民政局及区财政局共同审核盖章,确保项目的真实可靠、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确保项目符合彩票公益金支持方向。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申报资料。所有录入项目库的项目均需填报测算明细表、文件依据、项目申报理由和主要内容、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信息。项目申报文本包括项目申报书封面、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计划、财政评审报告、项目绩效目标(200万及以上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200万及以上项目提供)、专家论证意见(200万及以上项目提供)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封面加盖项目单位公章),区级项目加盖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公章,其他页盖骑缝章。

(二)涉及设施修缮改造(不含基本建设)类项目还需提供:

1.原建筑物竣工图和拟修缮改造设计图纸或示意图(须专业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

2.按照现行使用定额及相关规定编制的预(概)算。

3.涉及房屋整体加固和危房改造、增加建筑物重量的改造项目需提供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和改造安全设计鉴定报告,涉及电力改造(增容)项目需提供电力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及电力部门认可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涉及消防、电器排险改造项目需提供消防或安监部门出具的整改通知书;涉及打井工程的,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修缮改造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修缮改造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所有修缮改造类项目如须履行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相关审批手续的,审批手续完备后,方可申报。

(三)涉及设备购置类项目还需提供:

1.设备购置明细(品目、规格、产品描述、数量、单价、选装件等)。

2.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外设备,应提供价格依据。

所有涉及设备购置类项目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对有标准限定的,要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进行申报。

(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目录管理,未列入指导性目录的事项,原则上不得申报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禁将货物采购、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严禁将融资行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2. 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应为行政单位或按照相关政策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购买主体应切实履行对承接主体资金使用、合同执行以及是否能够继续胜任相关委托服务的监管职责,加强项目履约验收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转。

3. 项目预算应综合物价水平、工资劳务、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利润等因素,合理反映服务市场价格。必要时,项目预算中可预留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于项目管理,具体包括社会需求调研、可行性报告、项目监管验收、满意度调查等。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区财政局完成对征集项目的预算评审工作,并出具财政评审报告;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完成项目初审。2017年12月15日前,区民政局将择优遴选后的项目通过北京市民政局内部控制平台系统上报市民政局,同时报送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