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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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民社发〔2015〕306号 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京市民政局 2015年8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增强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强制入会收取会费等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规范工作,坚决遏制社会组织各种乱摊派、乱收费行为,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 二、对象范围 在我市和区(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社会组织。 三、主要任务 对社会组织利用业务主管部门影响、借用行政资源、依靠行政职能或凭借垄断地位,进行的下列三类乱摊派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强制企事业单位入会并收取会费; 2.社会组织向企事业单位派捐索捐、强拉赞助等行为; 3.社会组织强制企事业单位接受服务,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2015年8月上旬,市民政局制定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工作方案,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区县民政局全面部署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财务收支和会费使用情况自查基础上,指导社会组织对乱摊派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和违规收费清理工作。 (二)2015年8月下旬,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区县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三类乱摊派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工作情况,于8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三)2015年9月上旬,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抽查部分社会组织等方式,对部分区、县和市级社会组织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四)2015年9月下旬,对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工作进行总结,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源头治理措施,形成整治工作总结报民政部,并做好迎接部检查组到我市进行督导检查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充分认识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的重要意义,将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各部门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清理规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狠抓落实,突出重点。认真落实此次清理规范工作各项部署,要以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摊派行为为重点,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对清理出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管。加强整治社会组织乱摊派专项工作的宣传,要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借助新闻媒体,充分反映清理规范工作成果,达到教育警示目的,强化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受理对社会组织乱摊派案件线索的举报,对发现的社会组织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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