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1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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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发〔2013〕1号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从年1月1日起,进行北京市社会组织201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的目的 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是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职责,是社会组织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年检为进一步确认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活动、加强内部管理、进行绩效考评和等级评估认定提供依据。 二、年检的重点 2012年度检查将着重对社会组织法人条件、履职情况、内部规范化建设和财务管理状况等情况进行检查。考察社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会员的活动情况,参与“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的情况,评估社会组织项目实施的效果和能力。 三、年检的范围 凡是于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前注册登记的基金会均须参加年检。 四、年检的时限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于年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基金会和拟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社会团体,须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 五、年检的方式 (一)社会组织分别到注册登记的市或区县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检。 (二)社会组织年检采取网上预申报方式,登录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填报年检材料,咨询通过后打印,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报送至相应登记管理机关。 六、年检的要求 社会组织要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按法规规定的时限,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上报年检材料。逾期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本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年检办理地址和工作时间 (一)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办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7:00。 (二)联系电话 社会团体:65396033/6034/6035/6014/6015/6017 民办非企业单位:65396019/6020/6022 基金会:65396027/6030/6031 中关村社会组织:68465386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64459047-114 65396074 (三)各区县民政局联系电话 东城区民政局: 87556930/6934 64021634 西城区民政局: 83975228/5204 朝阳区民政局: 67315981/5616 海淀区民政局: 88862741/2704 丰台区民政局: 63258364/8310 石景山区民政局:88930537 68836991 门头沟区民政局:69844203 房山区民政局: 69370206 通州区民政局: 69544425 顺义区民政局: 69421519 大兴区民政局: 69291442 昌平区民政局: 69744047 平谷区民政局: 69961573 怀柔区民政局: 69642047 密云县民政局: 69051347 延庆县民政局: 69147846 北京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