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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0 00:00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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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机关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提高社会工作者理论水平,增强社会工作者实务能力,根据民政部《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和《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定于20123月组织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2008年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已在北京地区登记,持有本市登记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22163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双休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三、报名地点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社工培训部(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院北楼社工培训中心)。

四、报名方式

(一)表格填写

请登录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教育管理服务信息网( mzj.beijing.gov.cn)下载报名表,于报名结束前将报名表填写后到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进行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社工培训部报名。联系人:丁老师、韦老师、包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5816383858163839

(三)参加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须在报名交费时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上交两张近期同版蓝底二寸免冠照片(办理听课证和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四)本次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招收学员名额260人,额满开班,超过名额者可自愿转入下期,将分期次连续培训。

五、授课内容和师资

(一)授课内容

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要求,结合我市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和能力状况,培训内容设置“6+1”门课程。具体课程为:《社会福利政策》、《社会工作一般理论》、《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伦理》、《社区社会工作》、《通用社会工作方法》、《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行政》。课表待定。

(二)授课教师

聘请北京高校知名专家授课

六、授课时间安排

本次培训采用半脱产集中学习方式进行。每周周五、周六全天上课。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培训时间为:9天;社会工作师培训时间为:10天。开班时间暂定39日。

七、授课地点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北楼三层礼堂)

八、学时计算方法

助理社会工作师完成前6门课程的学习,计72小时;社会工作师完成全部7门课程的学习和一篇论文,计90小时。学时以学员实际参加学习的时间为准记入《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九、培训收费

(一)收费内容

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以及《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工本费等。

(二)收费标准

1.助理社会工作师:600/人。

2.社会工作师:800/人。

(三)交费时间

20122163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双休日每天上午9001200

(四)交费地点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财务部(东城区东四西大街36号院南楼418房间)。

(五)经费保障

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十、温馨提示

(一)本班为学员提供学习文具(笔、本、袋)一套。

(二)培训期间免费提供饮用水。

(三)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午餐服务,费用自理。

附件一:北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地理位置图

北京市民政局

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北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证书等级

民族

年龄

电子邮箱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学历

职业水证书管理号

工作

单位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通讯地址

邮编

备注

请报名交费时上交两张蓝底二寸免冠照片。

附件二:

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学院地理位置图

乘车路线:

1.乘坐地铁5号线,到东四站下车,由地铁站D口(西南口)出站往西50米,路南。

2.乘坐公交车101109112420609619路到‘东四路口东’,下车向西走,至东四十字路口往西过地铁站D50米,路南。

3.乘坐公交车106110116684685路到‘东四路口南’;下车向北走,至东四十字路口往西过地铁站D50米,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