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北京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时间:2009-03-30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政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https://zfxxgk.beijing.gov.cn/showInfo.jsp?docType=1&query/orgID=68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395024。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北京市民政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及时通过北京市民政信息网站、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北京民政》、《北京社会报》、民政政务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了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郭旭升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的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李彦昌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的人员参加,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六个文件,转发了《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办法(试行)》、《北京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移送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三个文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方法、政府信息的保密(属性)审查、政府信息的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新闻发布以及信息移送、公开电话咨询、信息收费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二是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确定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举报,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传真电话。三是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对各相关处室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统一纳入年终考评体系。四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程序,制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填报、依申请受理、机构职能信息、法规文件信息等项工作的内部工作流程,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一是编制了《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以及救济方式及程序、指南更新时间等进行了明确,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及时方便获取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编制了《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分为4类186项,涵盖了我局所有的单位和业务。 (四)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清理录入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点对2003年1月1日以来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录入政府信息193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5条;法规文件类(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信息53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行政职责类信息94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240条。 (五)加强培训,提高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执行能力 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采取座谈研讨、以会代训、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同志学习培训,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掌握《条例》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的原则、程序、方式和方法。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深入探讨研究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法,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8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5%;法规文件类信息28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7%;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行政职责类信息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6%;业务动态类信息307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12%。 (二)机构职能公开情况 我局在机构职能栏目中公开信息58条,内容涵盖了民政局主要职责、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职责等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此栏目充分了解民政局的组织机构、职责和人事变动等方面的最新消息,方便市民准确查找到相关职能。 1.规范管理和行政职责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288条,如《北京市特殊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公布实施我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细则》、《北京市民政局关于通过临时救助方式解决城市低保家庭本年度冬季燃煤自采暖补贴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试行)的通知》、《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及时公开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支援四川抗震救灾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捐赠款物的接收单位,加强了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及时公开了北京市对口支援什邡市灾后恢复重建民政类情况。投资316万元建设能供养80人日常生活的红白镇敬老(福利)院。投资316万元建设能供养80人日常生活的八角镇敬老(福利)院。 及时公开了《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90元调整到410元。 及时公开了8月8日当天全市婚姻登记情况,当天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5646对。实现了100%安全、100%合法、100%热情、100%满足的工作目标。 及时公开了《关于市属离休干部入住养老院2008年度床位费补贴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离休老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3.行政机构和人事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的清明节第一次成为国家法定假日,与往年相比,祭扫人数剧增。面对严峻的祭扫高峰,我局民政信息网与首都之窗联合推出了“文明祭扫 平安清明”专题栏目,第一时间把群众出行路线、扫墓临时专线、实时动态新闻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为百姓出行,平安祭扫提供便利。
(三)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北京市民政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深入细致的工作。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公告、通告、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96156热线电话咨询等公开的形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互联网查阅信息,最受普通老百姓欢迎的形式是拨打96156热线。 1.互联网 2.新闻发布会 3.其它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 其中,当面申请11件,占总数的79%;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件,占总数的7%,;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7%;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4%是机构职能类信息,64%是法规文件类信息,7%是规划计划类信息,7%是行政职责类信息,8%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4件申请中: “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总数14%,主要涉及优待抚恤、社区建设、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0件,在对全年14件依申请答复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14%。主要涉及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权相关信息。 “非本机关掌握”的1件,占总数的8%。主要涉及非典相关政策待遇问题。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局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比较顺利,但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情况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部分机关干部对《条例》的有关要求还不熟悉,贯彻落实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以兼职居多,与实际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进一步从思想上打牢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二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的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新增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方便群众和社会组织了解掌握相关的政策规定。
二零零九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