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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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21〕17号),结合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主要执法领域 (一)社会组织 1.社会团体 检查主体:市、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市级社会团体2089家,区级社会团体2254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按照市级社会团体总数的5%开展“双随机”抽查;各区民政部门按照本区登记的社会团体总数的4%开展“双随机”抽查,抽取后检查对象不足10家的,至少检查10家。 2.民办非企业单位 检查主体:市、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1536家,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5913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按照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5%开展“双随机”抽查;各区民政部门按照本区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4%开展“双随机”抽查,抽取后检查对象不足10家的,至少检查10家。 3.基金会 检查主体:市民政局 检查对象及基数:基金会824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按照5%的比例开展“双随机”抽查。 (二)慈善组织 检查主体:市、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市级慈善组织818家,区级慈善组织31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按照市级慈善组织总数的5%开展“双随机”抽查(与基金会检查抽取对象基本相同,抽取数据基本持平,合并进行);各区民政部门对本区登记的慈善组织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现场检查。 (三)志愿服务组织 检查主体:市、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市级志愿服务组织20家,区级志愿服务组织268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对市级志愿服务组织,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现场检查;区级民政部门按照本区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总数的50%开展现场检查。 (四)养老机构 检查主体:市、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市级养老机构5家,区级养老机构566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级养老机构(共5家)实现全覆盖现场检查,区级养老机构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现场检查,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检查频次。 (五)殡葬行业 1.经营性公墓 检查主体:市民政局 检查对象及基数:经营性公墓36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现场检查;存在风险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 2.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 检查主体:各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殡葬用品生产经营机构752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针对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主体,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取比例不少于5%。 3.公益性公墓 检查主体:各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公益性公墓190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各区民政部门全年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现场检查;存在风险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 (六)行政区划 检查主体:市、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市级界桩界碑22个,区级界桩界碑114个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市民政局抽查3个,各区民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全年不少于本区总数的20%进行现场检查。 (七)福利彩票代销机构 检查主体:市民政局 检查对象及基数:福利彩票代销机构2908家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结合上年度检查情况及工作实际,市民政局抽取48家进行现场检查。 (八)社会救助 检查主体:各区民政部门 检查对象及基数:社会救助对象12.4万人 检查方式、比例及频次:各区民政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全年不少于本区总数的0.5%进行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 二、行政检查结果 行政检查结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按月或按季度分别在市民政局和各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市、区民政部门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处理。 附件:北京市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北京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北京市民政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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