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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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各领域工作规范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首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机制,局领导集体参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举办局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局领导及5位权威专家作专题授课,切实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三是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中国建设”纳入处级、科级干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网络专题培训班,保证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重要内容,2024年新提拔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实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行。 (二)持续完善首都民政政策制度体系。一是制定并落实养老服务立法工作方案、专题调研计划,完成《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立项论证工作。二是结合民政领域工作实际,拟定了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等2025年立法项目建议,完成市人大等10余家单位近40余项法律意见回复。三是配合民政部开展修订《婚姻登记条例》等立法调研,参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与其他省市民政联系点交流经验。 (三)全面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一是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提出6个方面20条改革措施,发挥政府市场合力作用,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出台《北京市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健全儿童福利和关爱保护体系。市儿童福利院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单位”。三是制定《北京市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起草并报民政部发布《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等标准编制工作。四是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推动婚姻登记数据电子化应用;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创新,将婚俗改革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指标体系。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在9个监管领域编制33项筛查比对规则,在养老机构、社会组织领域建立“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估模型,非现场检查占比超过60%,得到相关市领导肯定性批示。二是健全完善殡葬领域综合监管体系,对殡仪服务市场主体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三是对市级社会服务机构业务活动、基金会公开募捐、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等开展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核查处置相关线索138条,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2个,2个案例入选民政部2024年十大非法社会组织案例。四是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出台《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有力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职权的行使。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全年开展行政检查420次,办结各类案件437件,作出处罚决定105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70件。 (五)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一是聚焦“选、签、管”三个环节,统筹优化局属单位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实现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双提升。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新增公职律师3人,现有41人。二是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09件,广泛接受监督。三是高质量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完成178件建议提案,及时有效回应关切。四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修订局信访、接诉即办工作实施细则,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依法依规办理3.5万余件群众诉求。五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开展分析论证,深入挖掘证据依据,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行政诉讼9件,无败诉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未涉及需要本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法院生效裁判,维护法治权威。 (六)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联审文件3件,报市司法局备案规范性文件19件,清理确认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41件,局系统合同合法性审查4600余份,有效消除了工作领域的众多薄弱点、风险点。二是继续坚持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机制,整合专家资源,就东部基地案件等急难法律问题,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三是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民政部门推动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研究报告》获2024年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在《中国民政》杂志刊发交流文章4篇,为深化履行法定职责提供有力指导。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放法治书籍1200余册,开展进养老机构教育活动1039场次,积极利用多媒体平台,加大对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持续传递首都民政法治好声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某些领域法规政策存在滞后等问题仍需推进解决。如在殡葬领域,本市条例因制定时间较早,对审批条件、范围、时限等未作具体规定,“放管服”改革后,原有殡仪服务许可实施规范又被废止,尚未出台新的指导性规范,各区民政局开展审批工作依据不足。 (二)疑难问题研究论证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特别是对一些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缺乏直接法律依据的问题,开展合法性审核、把控法律风险的能力仍需提升,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不强,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扛起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对重大改革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首都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主持召开2024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审议2024年北京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为全年法治工作提供指导。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围绕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事项,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重要会议84次,审议议题331项并依法作出决策,带动全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2次,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三)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局长办公会前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印发《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备案,建立健全系统管用的学习体系、激励机制,不断促进民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 (四)深化开展述职述法工作。2024年2月29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带领全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情况,在党组会上进行专题述法。同时,将推动落实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各级班子成员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持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五)法治建设成果获得民政部充分肯定。2024年3月,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副部长张春生对我局法治建设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批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经总结提炼后通过《民政部简报》向全国刊发。以落实民政部批示为契机,以“两个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补齐民政法治领域的弱项短板,全面提升民政法治工作效能。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相关会议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二是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发挥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职能,整体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相应体制机制建设,开展本领域全局性基础性法律问题研究。三是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各项立法调研,推进本领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能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四是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和合同合法性审查,积极防范法律风险。持续健全完善本领域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五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更加积极地利用多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