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养老服务立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5-01-27 16:44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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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法治化水平,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拟重点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失能失智老人照护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昨天下午,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启动会召开。

市民政局局长佟立志介绍,截至2023年底,本市共有常住老年人口494.8万,占常住人口的22.6%,已经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22年以来,针对本市99%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1%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实际,本市以街道乡镇为基础单元,依托经营主体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完善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政府履行养老兜底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责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系统破解超大城市养老服务难题。

“这些实践证明,成熟有效的经验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固化,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市人大社会委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养老服务相关立法列为五年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去年就制定《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决定予以立项。按照工作计划,今年2月至6月下旬为条例起草阶段,将重点就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条例草案稿,并广泛开展征求意见工作,之后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当前,本市养老服务仍然存在相关主体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不足、安全监管存在短板等问题。”佟立志表示,立法过程中,将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需求调研,重点从完善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体系、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同时,注重打通养老服务与医保、康复等相关领域的政策通道,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