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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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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目前,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正在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等相关工作,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到位。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下文简称“执法大队”)成立于2007年4月,是市民政局所属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省级民政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跨区域或领导交办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协调指导区县民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大队内设12个科级部门:办公室、政治部、法制室、执法协调室以及民政执法监察一队、二队、三队、四队、五队、六队、七队、八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68人,实有人数62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445.11万元,比上年增加26.99万元,增长1.1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44.53万元,比上年增加27.04万元,增长1.12%。

  1.财政拨款收入2436.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36.7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7.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2%。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19.92万元,比上年减少34.83万元,下降1.48%,其中:基本支出2261.0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46%;项目支出58.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36.74万元,比上年增加72.01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2023年本单位在职人员有所增加;疫情结束,本单位业务正常开展,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9.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86%;卫生健康支出168.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9.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8万元,下降18.79%。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19.79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58万元,下降18.79%。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培训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123.71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41.61万元,下降6.25%。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3年度决算1865.16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37.45万元,下降6.86%。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均有所减少,其中人员支出减少9.56万元,公用支出减少89.0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83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258.55万元,比2023年度年度预算减少4.16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68.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度预算减少1.22万元,下降0.7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68.32万元,比2023年度年度预算减少1.22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60.6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5.42万元,比上年减少11.60万元,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0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截至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台,共计22.9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43.0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决算公开报表.xls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