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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14:38:00 来源: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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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学习计划,专门邀请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同志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主题,为全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二是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读书班以及民政系统科级、处级任职培训、轮训等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各单位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工作日程,保证学习时间、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重要内容,2023年新提拔领导干部全部通过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试重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

  (二)不断健全民政领域法规政策体系。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协助市政府、市人大完成《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并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实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更加完善。二是选取昌平区民政局为民政系统法治工作联系点,协调保障民政部领导赴昌平区、朝阳区调研4次,反映基层民政法治实情,辅助立法工作开展。三是推进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立法调研,完成2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法规制度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更新完善全系统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库,梳理出我局主责各效力层级有效法规文件300余件,理清法规文件“家底子”。

  (三)依法落实监督管理服务职责。一是推动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出台养老助餐服务发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等“1+N”系列政策,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普惠化发展。二是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研究拟订社区和村级组织减负工作一揽子政策文件,一体推进社区和村级组织减负工作。出台《北京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细则》,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基层服务站点整合。三是制定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提升保障能力、强化殡葬综合监管等系列方案,建立健全殡葬服务资源统筹调度机制。四是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调整低保、特困等相关标准,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提高救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五是研究起草《关于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加强政治建设、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强化法人治理、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等16条措施。出台《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新型监管机制,通过信用积分方式开展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六是印发《北京市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制“跨省通办”办事指南、政策解读、告知书等,全力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联合11部门印发了有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加强对各区民政部门线索核查的现场指导和督导巡查,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力度。二是会同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对殡仪服务市场主体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的意见》,针对违法开展殡仪服务的行为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切实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进行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推动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发展。

  (五)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一是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在我局官网公开年度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广泛接受监督。二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民主监督、了解民意诉求、提升工作质量的重要抓手,严把答复意见的责任关、程序关、质量关,按时办理完成全部建议提案。三是依法开展信访工作。领导班子集体研判信访工作形势,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率”考核情况在市属机构中5期月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并列)。四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开展分析论证,深入挖掘证据依据,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无败诉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

  (六)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按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联审文件审核,认真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消除了工作领域的众多薄弱点、风险点。二是继续坚持疑难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机制,整合专家资源,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为各领域工作开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设立专项课题,开展民政部门履行《民法典》规定监护职责机制研究,为后续履行相关监护职责的政策制定打好基础铺垫;开展行政机关内部法治审核机制的研究,推动建立我局内部法治审核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法治保障水平。两项课题分别获得民政部2023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一等奖和二等奖。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一些领域法规政策存在空白、滞后、冲突等问题,在管理执法中存在法律风险。二是个别单位规范性文件、合同的起草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还不能满足基层和群众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我局2023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全体会议精神,审议2023年全市民政事业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等文件,强调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筑牢法治意识、压实法治责任,在推动实施高质量发展中提升法治能力。积极落实述法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将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相关情况作为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书面专题述法,按时、规范报送述法报告。

  (二)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利用办公会、专题会等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先后就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规范性文件审核、2023年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等组织二十余次研讨,积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在“12·4”国家宪法日进行监誓,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坚定法治信仰,深化法治实践。

  (三)将推进法治建设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全面加强我局系统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四清单、一流程、一标准”,即制度清单、权责清单、任务清单、安全风险隐患清单、业务流程和评价标准,各项清单制度与实际工作相匹配,科学规范、全程可控,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树牢“一切按规矩办”的意识,巩固了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持续强化了“崇德、爱民、专业、奉献”的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的养成,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强化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发挥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职能,整体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完善相应体制机制建设,开展本领域全局性基础性法律问题研究。

  三是落实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立法调研,扎实开展立项论证,推进本领域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核能力,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是扎实推进政策法规领域薄弱点风险点问题整改,依法依规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推进相关制度规定的出台和完善。

  五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合同合法性审查,积极防范法律风险。持续健全完善本领域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推进建立各单位内部法治审核机制,提升各单位法治审核工作能力。

  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统筹完成好会前学法、依法行政培训等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多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