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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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现将《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养老护理员“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热潮,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新时代首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本次大赛按照“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的原则,通过广泛动员,选拔推荐,专业竞赛,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着力推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养老护理人才队伍,积极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大赛主题 紧扣“弘扬工匠精神、技能促进发展、追梦创新时代”主题,提升本市养老护理工作技能,深化专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由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北京养老行业协会承办,北京泰康溢彩公益基金会作为支持单位。大赛设置组委会,全面负责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竞赛评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负责大赛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一)大赛组委会 主 任:徐志军 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郭汉桥 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晓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小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周 玉 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处长 裘 荣 市民政局宣传教育处处长 蔡 仑 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主任 孟蓉齐 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代贤全 北京养老行业协会会长 应惟伟 北京泰康溢彩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各区民政局主管副局长 (二)职责分工 1.竞赛评判委员会:由北京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指导北京养老行业协会组建,负责大赛日常管理、组织指导、竞赛监督等工作。包括赛前人员培训的监督、选手名单的确定、申请材料的处理、各阶段赛事题目和竞赛技术纲要的确定、监考与技术评判、竞赛备案及相关保障工作。 2.仲裁监督委员会:由北京市民政局养老工作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共同组建,负责各级比赛过程中的监督、审查和仲裁工作,委托大赛裁判长承担具体工作。 3.宣传委员会:由北京市民政局宣传教育处负责组建。主要负责赛事宣传以及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宣传报道。 4.各区民政局:负责本区养老服务机构参赛人员的动员、报名及参赛组织工作,适时成立各区组委会。 5.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市属养老服务机构参赛人员的动员、报名及参赛组织工作,适时成立市属机构组委会。 四、赛制安排 本次大赛共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结合实际参赛人数,根据比赛成绩进行排名,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晋级下一阶段比赛。每场比赛人数不低于30人。初赛参赛人员由各区民政局和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按照名额分配,可通过选拔或推荐的方式进行选送。大赛将对所有参赛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员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1年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尊老敬老爱老,对养老服务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二)参赛队组成要求。各区和市属机构选送参加市级初赛的选手中应至少来自2个及以上工作单位,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各区选送的选手中还应至少有1名民办养老机构职工。 (三)报名材料。1.填写《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初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并加盖市属机构或区民政局公章(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2.选手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大中专选手毕业证书(扫描件);4.选手所在单位证明(见附件4)(扫描件)。 (四)报名时间。请各区民政局和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12:00前,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bjyl@bjyanglao.org.cn。报名表一经正式报送不得更换选手。《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初赛选手报名表》盖章原件;大中专选手毕业证书复印件(正反面);选手所在单位证明文件原件,请于10月20日(星期五)邮寄至北京养老行业协会(请注明“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倪立臣收”,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94号院)。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大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若干名。获奖选手不超过决赛选手数量的80%。大赛组委会向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和证书,向获得优胜奖的选手颁发证书。 2.组织奖。大赛组委会综合考虑初赛组织情况和参加复赛、决赛的比赛情况,对表现优秀的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 (1)对获得一至三等奖选手的教练(每名选手指定1名),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教练”证书。 (2)对在本次竞赛中贡献突出的承办、支持和新闻宣传等单位,大赛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单位”奖牌和证书。 (3)对在本次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工作者”证书。 (二)奖励措施 初赛、复赛、决赛各阶段赛事开展,应符合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的通知》(京职技鉴发〔202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已具有相同级别或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重复发放。 竞赛获奖选手理论知识、技能操作、综合评审成绩均合格者,经竞赛主办单位初审,市鉴定管理中心备案确认后,核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获得决赛前五名选手,核发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六名至第十名选手,核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获得复赛前五名的选手,核发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 30%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获得初赛前三名的选手,核发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 20%的选手,核发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总成绩排名前 50%的选手,核发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工作安排 (一)筹备阶段(10月)。由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通知,对本次大赛作出工作部署;根据大赛不同阶段分别组建大赛组委会、市属机构组委会、各区级组委会,完成赛前宣传、选拔、大赛报名、备案、制定竞赛技术纲要、抽取竞赛试题;开展赛前裁判、仲裁、考务人员、工作人员的培训、竞赛道具和物料的筹备等准备工作。 (二)竞赛阶段(11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赛、复赛分为理论知识竞赛、操作技能竞赛。其中,理论知识竞赛采取现场笔试答题方式,操作技能竞赛采取现场操作方式。按照本次大赛的评价标准等要求,对参赛选手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评价、计分、成绩汇总,最终排名前30名选手晋级决赛。 决赛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竞赛。其中,理论知识竞赛采取现场笔试答题方式,操作技能竞赛的现场操作部分采取技能演示方式,“制定持续改进计划”采取现场书写方式,按照本次大赛的评价标准等要求,对决赛选手进行综合评价、计分、成绩汇总,上报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按照奖项设置与奖励措施相关要求进行评选颁奖。 (五)总结阶段(12月)。各级组委会对大赛活动进行总结,组织大赛成果展示、总结会,并做好宣传报道、统计和材料归档等工作。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大赛的组织管理和资源协调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养老护理员广泛参与,通过竞赛活动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中掀起学习养老照护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热潮,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工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二)周密组织实施。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合大赛各项活动安排,科学制定卫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负责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消防、人身等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舆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本次大赛顺利举办。 (三)做好宣传推广。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及时挖掘和发现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可通过现场观赛、互联网直播、短视频传播等形式,进一步展示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宣传老年人照料护理技术,弘扬工匠精神,传播科学、专业的服务理念,营造崇尚技能的学习和比拼氛围。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民政局 联 系 人:沈得吉 联系电话:65395283 电子邮箱:shendeji@mzj.beijing.gov.cn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邓宇鸣 联系电话:64981002 电子邮箱: 751919750@qq.com (三)北京养老行业协会 联 系 人:倪立臣 联系方式:13261995123 电子邮箱:bjyl@bjyanglao.org.cn 附件2:2023年北京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初赛人员名额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