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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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近日,北京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办法明确全市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申请星级评定须依法备案并运营一年以上,且符合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相关标准。申请晋级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在获评现星级满一年后提出。 养老机构星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自星级评定结果通知书印发之日起计算。首次申评不得高于二星级。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星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二年,自星级评定结果通知书印发之日起计算。首次申评不得高于一星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