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印发 让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覆盖更多儿童 |
||||||
|
||||||
近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除了聚焦与妇女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外,还聚焦与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等7个领域。在保障儿童优先发展方面,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 目前,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约2.4万人。“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将重点围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加快完善儿童福利保护工作体系、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兜底保障向分类保障、从补缺向适度普惠、从物质保障向物质与服务双重保障的转型升级,让儿童福利和保护服务覆盖到更多儿童群体。 《规划》将重点推动有关儿童福利和保护的总体设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议题纳入党委议事范围,实现对儿童福利保护工作的高位统筹。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街(乡镇)、社区(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专人专岗的建设、配备全覆盖。 《规划》的出台,有利于完善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和教育资助救助等保障制度,推动制定本市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规。探索制定婴幼儿营养津贴、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补贴等政策措施。规范国内收养工作,优化收养登记流程,实施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制度,依法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规划》将进一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转型升级,探索面向辖区家庭残疾儿童、重病儿童提供代养、康复、特教等服务。依托区属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功能,面向各类儿童群体提供临时救助、应急保障和兜底保障等综合服务,推动形成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规划》在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方面,重点明确了三方面的内容。包括要落实以源头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为主要环节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制定家庭监护监督、指导和支持措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支持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儿童福利相关政策20余项,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教育保障等政策,初步形成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框架。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享有的生活费明年1月起将由每人每月2200元上调至2450元。全市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已达16所,全市330余个街道(乡镇)、7100余个社区(村)分别配备一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初步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