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民政动态>动态要闻
立行立改!这些人领补贴、落户、考评……少跑腿了!
发布日期:2019-08-28 00:00:00 来源: 北京日报
【字体: 】    打印本页  

8月22日下午,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立行立改新闻发布会, 针对近期开展的调查研究情况,进一步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事务、社会动员、社会服务等六个领域,研究提出第二批10项立行立改事项及措施。

01残疾人两项补贴将实施全程网上审批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调研,基层民政和服务对象反映残疾人两项补贴提供材料多,审批程序复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证明、表格多达6至9项,给申请对象增添了不少负担;在政策设计和审核工作流程上层层把关,环节繁琐、程序复杂,服务对象及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意见较大。

对此,整改措施包括:

精简申报材料,申请人只需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业务窗口办理申请即可,如果涉及到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带上学生证复印件或学籍卡复印件。原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均不用提供;同时压缩审批环节,在公示环节只有两类涉及到个人稳定性收入的人群才公示,其他的一律不公示,同时改社区张贴公示为网站公示;在复核环节,将每年定期复核改为动态随时复核,只有个人稳定性收入变化和学生身份发生变化的需要复核,其他的一律采取系统自动复核调整;将实施全程网上审批,街乡办事窗口将申请人身份信息录入系统(有书面授权书的用影像设备进行电子存档),信息核实后即时上传至街乡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审核后上传至区民政部门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下发资金。从申请人信息录入到审批通过,全程不留一张书面纸质材料。拟于11月中旬开始按新流程实施。

02解决京籍老人出售名下唯一住房入住养老机构后落户问题

针对有京籍老年人反映,出售名下唯一住房入住养老机构后,户口落户难以解决的问题,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改措施包括与市公安局细化特殊家庭老年人落户办理流程。

一是各区确定1所公办养老机构设立单位集体户,用于解决特殊家庭老年人落户难题。二是特殊家庭老年人出售名下唯一住房入住养老机构的,可以持出售住房合同或协议、身份证、户口本,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养老机构集体户申请落户。三是公办养老机构集体户协调具有代理资质的社会组织出具介绍信,由申请人持介绍信到区属公办养老机构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事宜。

03简化专项救助申请材料

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发挥专项救助制度作用,解决救助信息共享不足,救助对象重复提交身份材料等问题,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提出整改措施:

一是简化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申请材料。取消原需申请家庭提供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证等相关材料。申请家庭只需提供该学生的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单。二是简化采暖救助申请材料。本市低保、特困、低收入社会救助家庭,除初次申请采暖救助家庭需提供房产证外,其他申请家庭住房没有发生变化的,申请采暖救助可不再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只需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填写《申请采暖救助承诺书》即可。

04压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限从7个工作日到3个工作日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在调研中发现,街道(乡镇)核对请求需经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后提交市级平台,再由市级平台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开展数据交换,形成核对报告后逐级反馈。市级核对周期为7个工作日。由于部分区核对审核时间较长,不能及时提交核对请求,致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限偏长,影响救助审批。

对此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协调市级相关单位和各金融机构,增加数据反馈频次,将核对报告生成周期从7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二是督促各区及时上报核对请求,缩短从基层提交核对请求到报告生成的工作时间。三是加强数据反馈巡查,由专业技术团队随时监测核对数据发送、反馈、数据入库及报告生成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确保报告按时生成。

05推进社区全响应服务制 响应服务社区居民

本市社区服务的实施主体主要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上述社区基层组织的上班时间与居民群众上班时间基本重合,因此居民到社区办事需向工作场所请假,造成不便。为适应城乡居民的生活形态,有必要调整社区工作者的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引领社区快速、精准、有效响应居民群众服务需求,切实方便居民群众办事,破解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难的问题。

为此,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提出整改措施,即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各社区全响应服务制的通知》,推动全市社区结合实际,以适应群众需求为目标,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方式。

一是通过设置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工作人数,安排好公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以轮班、调休、预约、上门服务等形式不间断、全响应服务社区居民。二是全面开放社区各类公共服务场所,方便居民群众参与文体活动和开展沟通交流。三是建立投诉监督机制,将全响应工作制与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挂钩,激励社区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06就启动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评等工作进行会商

近年来,我市社会工作人才在队伍规模、能力素质、职业建设、政策完善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工作知晓度和社会工作影响逐年扩大。但是在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培养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我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尚未出台,相关工作机制还没有建立。2018年3月6日,为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印发了《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并从2018年4月1日开始施行,但目前我市尚未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体系还不完善。

对此,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提出整改措施:

与市人力社保局加强工作对接,就制定我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组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启动首批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评等工作进行会商,尽快建立市级层面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07年底前实现全市火化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在调研中发现,已建殡葬信息系统仍采用数据直报模式,一定程度上存在殡葬管理信息化市区各自为政,数据不统筹,更新不及时,难以有效支撑殡葬管理和服务等问题。

对此,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将推进殡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年底前实现全市火化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减少死亡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办事。整改措施包括:

一是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殡葬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建立全市死亡人口信息库,汇集民政、卫健、公安、民委、高法等部门死亡相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北京市居民死亡信息库管理使用办法》。二是加大工作培训指导力度,推动信息系统的全面使用,年底前完成2005—2019年全市殡葬火化数据的信息归集。

08适应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调整街道规模

我市现行街道规模标准是2001年经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同意、2003年印发的《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郊区县乡镇行政区划的意见》规定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聚居区域和生活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标准没有反映出人口密度对管理工作量的影响,造成街道之间工作量差异较大,难以适应城市管理精细化的需要,应进行调整。

对此,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提出整改措施:

根据全市街道工作会议精神,以“管得住、管得好”为原则,考虑辖区内常住人口密度及功能,起草关于调整街道规模标准的有关文件草案,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推动全市街道规模优化调整。

09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信息公开发布

目前,我市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领域存在相关信息公开不够透明、发布不够及时、内容不够详实、数据不够准确、要素不够规范等问题,远不能满足慈善捐赠人查询捐赠款物详实去向的要求、资助救助受益人对捐赠款物具体来源的知晓、社会公众对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相关信息公开透明的诉求。为此,必须及时准确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和慈善捐赠人、资助救助受益人及时准确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以进一步提升慈善捐赠和资助救助的信息透明度、公众知晓度、社会公信度。

对此,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提出整改措施:

以北京市慈善协会、北京市慈善基金会为主,逐步引导和推动全市慈善组织,运用首都慈善网、慈善中国网等统一信息平台和自有网站、公众微信号,建立和完善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每月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布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和慈善捐赠人、资助救助受益人及时准确知晓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相关具体情况,让社会公众和慈善捐赠人、资助救助受益人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每一笔捐赠款物的具体来源、每一笔资助救助款物的具体标准和详实去向,让慈善捐赠与资助救助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诚实守信、规范有序运行,努力打造和不断提升慈善北京阳光、诚信、规范、为民的良好形象。

10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实现全程网上办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在调研中发现,在办理社会组织登记过程中,服务对象既需要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又需要在线下提供纸质材料,未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对此提出整改措施:

推进民政审批智能化。规范社会组织登记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标准,依托智慧民政系统实行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全程网上办,通过“信息多跑路”实现“群众少跑腿”。(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