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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3. [实施日期] 2026-09-01 17:58:59 ----
  4. [成文日期] 2026-08-31 17:58:54 ----
  5. [发文字号] 京民发〔2026〕44号
  6. [失效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6-09-21 10:46:42 ----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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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发〔2026〕44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社会工作部、财政国资局:

  为优化高龄津贴发放,提升资金使用便利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本市户籍80岁至89岁通过本人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发放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元),且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老年人,于2026年9月1日起转入金融账户发放;未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80岁至89岁老年人,在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次月转入金融账户发放,2027年1月1日起均通过金融账户发放;存量资金按原渠道执行。90岁及以上高龄津贴继续按原渠道发放。

  二、金融账户激活

  申请人持养老助残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金融账户激活(也可通过网上银行APP进行办理);行动不便老年人可委托监护人,按照银行金融账户管理等规定进行办理。各区民政局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老年人做好金融账户激活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区要严格执行发放标准和时限,通过管理平台安全、准确、及时发放。同时,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切实做好宣传及告知工作,重点告知实施时间、金融账户、历史待遇发放规则等群众关切的核心内容,确保老年人顺利激活账户、正常享受待遇。

  《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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