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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17 08:00:00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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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本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市民政局会同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保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救助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救助通知》明确了符合条件的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在有效期内可依申请享受以下专项救助:医保部门负责的医疗救助(含卫健部门负责的疾病应急救助)、教育部门负责的教育救助、住建部门负责的住房救助、人社部门负责的就业救助、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受灾人员救助和民政部门负责的采暖救助。各项救助的具体标准在《救助通知》中予以明确,申办程序按照各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是《救助通知》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与支出型临时救助和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作出具体规定,避免重复救助。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