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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8-17 08:00:00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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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2026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原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保边缘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发放救助金”。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结合本市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1.明确认定标准和执行时间。本市低保边缘家庭月人均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的1.5倍。新的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

2.稳妥做好收入认定标准调整过渡工作。建立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过渡机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工作路径,渐进稳妥完成新旧认定标准的过渡并轨。

3.分类明确低保金核算方式。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患者纳入低保救助后低保金的核算方式。落实动态管理机制,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低保金额度。

4.做好政策衔接。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患者纳入低保救助后,按规定领取低保金,不再按照当年低保标准的35%领取生活补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成员,同一人员符合多项身份认定条件的,不重复享受。除本通知明确的政策调整外,现行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政策保持不变。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