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管中心,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有关要求,我局对已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2件。现将《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北京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