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
问答解读:《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2-28 16:45:59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1.问:本市哪些老年人可以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答: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等有关要求,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含相应条件的重度残疾老年人)和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的外埠老年人,可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已入住本市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外埠老年人,不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证明。

  但是,以下五类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一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此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范围。

  二是符合条件且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在扣除其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三是正在享受本市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纳入此次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范围。若老年人自愿退出享受失能护理补贴,可于次月申请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四是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开展的巡视探访、个人清洁、养老顾问、呼叫服务等由财政保障的四项基本养老服务,不得重复使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核销。

  五是享受政府支持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不得重复使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核销。

  2.问: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之前,需要做些什么?

  答:一是注册账号。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线上注册个人账号。

  二是申请能力评估。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需要通过登录“民政通”提出能力评估申请。2026年1月1日前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并且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的),以及正在享受失能护理补贴400元、600元档的残疾老年人可不重新评估。

  3.问:老年人能力评估怎么付费?

  答:老年人能力评估采取集中定点和上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评估只需支付评估服务费,上门评估需支付评估服务费和上门服务费。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服务费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上门服务费由老年人自行承担;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和上门服务费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4.问:能力评估有哪些流程?

  答:评估工作依托“民政通”实施,包括申请评估、评估机构派单、现场评估、区民政局审批。失能评估流程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

  5.问:在哪里选择养老服务机构及评估经办机构?

  答: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需要通过登录“民政通”,选择本市已经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包括养老机构、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评估经办机构等。

  6.问:在哪里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答: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需要通过登录“民政通”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民政通”对通过后台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消费补贴。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另外,2026年7月1日起,京东APP也可领取和使用上门服务券,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包括:居家社区聘用服务(即聘用养老护理员)、个性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料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六类服务项目。

  需要特别注意: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本人、代办人等应及时通过“民政通”或其它方式告知老年人常住地区民政部门,经区民政部门确认后,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7.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可用于哪些养老服务?具体面额和抵扣规则是什么?

  答:一是用于老年人能力评估,消费券面额100元。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费分为评估服务费和上门服务费,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服务费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100元)予以抵扣,上门服务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服务费及上门服务费用均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二是用于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照护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等三类服务项目,每笔消费按照4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三是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居家社区聘用服务(即聘用养老护理员)、个性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料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六类服务项目,每笔消费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消费券可在领取当月多次使用,直至该张消费券额度全部用完。比如,若领取的是800元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首次服务消费100元,按50%比例可抵扣50元,剩余的750元可在当月继续使用,直至800元额度全部清零(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二是老年人能力评估券较为特殊,只有经过评估且被认定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才能通过评估券予以减免100元评估服务费。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