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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9-25 09:55:26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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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标准的调整依据

《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282号)、《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5〕13号)、《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6〕15号)。

二、低保标准的调整内容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定了本市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具体为:本市低保标准现为每人每月1450元,调整为1480元,上调30元。

调整方案书面征求了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经费来源

因标准提高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四、实施时间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低保标准调整通知,于2025年7月起正式实施。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