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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
  3. [实施日期] ----
  4. [成文日期] 2025-08-28 09:52:39 ----
  5. [发文字号] 京民发〔2025〕50号
  6. [失效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5-09-25 09:52:37 ----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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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社会工作部、财政国资局:

为更好保障本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按照《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关于建立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5〕13号)、《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6〕15号)的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测算制定了本市低保标准调整方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450元调整为1480元。

二、因标准提高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区财政负担。

三、新标准从2025年7月起施行。

各区民政、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低保标准调整工作按时有序到位。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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