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执行公开
2025年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9-20 10:48 来源: 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序号任务内容三季度进展情况
1发展养老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提高老年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养老金融会商合作机制,与北京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多次召开养老金融座谈会,指导养老、老龄产业协会与银行、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产融合作平台,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金融工作的通知》,将9家养老企业列入“白名单”,促进银企产融对接,推进线上线下适老化改造金融服务工作;加快推动服务消费和养老再贷款政策落地,辖区内银行发放养老产业贷款共计2.4亿。举办2025年北京市养老行业四季青论坛,并发布《2024年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报告》《北京市银发经济消费需求调查报告》《北京市老龄产业发展研究报告》。
2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1.召开四季青论坛,为全市老龄产业行业提供交流平台。征求相关委办局意见修改本市《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依托市商务局已有的“国补”平台开展2025年适老化产品促消费工作,实现购买补贴产品“立减补贴”,无需垫付资金。指导行业协会持续推动旅居养老机构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冬南夏北”旅居平台上线机构增至155家,参与省市增至11个。
2.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协同做好“老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聚焦“老老人”养老和健康服务需求,强化部门协同,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社区养老服务资源融合,以家庭医生(团队)为服务主体,构建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通过完善协作机制、丰富服务内涵、加强政策保障等措施,推动实现有意愿“老老人”应签尽签、愿签尽签,为“老老人”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的卫生健康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获得感,提升“老老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3大力培育终身学习文化,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与市教委、市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举办“熠·京秋”第四届北京老年教育文化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启动“熠京秋”文化展演活动,推动老年教育提质扩容,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文化教育活动。
4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1.推进落实《北京市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加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2.完成审核2024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4252家。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成了现场评估和评估结果公示,抽查审计工作进行了现场审计。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把关;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登记专家联审论证;全面推行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事先告知提示制度。
3.召开社会组织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双选对接会。
5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扩大示范应用,推进智慧养老。1.协同市科委持续推进“老年人移位与助行一体化机器人研发及示范”等3个“揭榜挂帅”涉老科技产品研发示范项目,完成立项论证会。
2.持续督导智慧照护终端设备的绑定工作,对于绑定进度较慢的区开展针对性培训,已推动收到智慧照护终端设备的养老机构设备绑定率不低于70%。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50个养老服务中心,有序整合养老服务驿站,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1.督导各区根据辖区内中度及以上老龄化街道数量和“老老人”数量等情况,确定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年度建设点位,形成建设方案,并依方案统筹招募运营服务商,由运营服务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一中心、一方案”,推动开工建设。截至9月初,已开展30个点位的验收工作,其中15家通过验收;20个点位正在建设中。
2.已建成的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链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360家。
3.完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平台业务流程及业务逻辑的梳理,正式上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驿站整合模块。
7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优化家庭养老床位政策,新建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为重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1.2025年以来,已新建家庭养老床位6969张。
2.再次征求各区民政和市相关委办局意见,修订完善北京市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办法。
8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制定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新建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实现1000个互助点建设任务目标。引导各行业完善适老化服务。1.经局专题研究,形成农村养老服务若干措施,召开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座谈会,正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2.督促各区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工作,截至9月初,2025年已完工181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累计建设988个邻里互助点;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2025年农村邻里互助点补助资金相关事宜。
3.按照市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关于完善适老化服务内容,与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沟通督办。完成2024本市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促消费专项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系统。筹备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商线上展示工作。协助市发展改革委就国家发改委居家适老化改造课题研究开展相关工作。
9落实困境儿童巡视探访和发现报告机制,做好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台账更新,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1.推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相关实施方案按程序印发工作。目前,完成了前期各项工作,已经发各单位会签。
2.协调市妇儿工委办,完成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设立,制定工作小组和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分工和工作制度,全面推动落实流动儿童保障措施和关爱服务工作。
3.按照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增长机制,启动2025年困境儿童生活费调标工作,拟定提标额度及相关工作方案,正在征求市财政局意见。
10健全救助服务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适时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兜准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1.会同市财政局拟定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名义印发《关于调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京民发〔2025〕50 号),本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 1450 元调整为 1480 元。
2.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已完成终期验收,并于7月初上线运行。组织西城、丰台、房山、顺义、平谷、密云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试用培训。会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进一步健全民生领域信息共享机制。
11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养老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加大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突出隐患问题治理力度。1.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个一”机制建设方案》,在市局各民政服务机构及直属单位全面推行“一院一人、一院一账、一院一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2.会同市消防救援局开展养老等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整治。截至9月初,区级部门已完成机构排查全覆盖;出台《关于落实<民政与消防部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协作事项清单>的实施方案》,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协同合力。
3.全覆盖进行儿童福利机构防汛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机构消防设施、防洪设施以及食品卫生等进行安全检查。
12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养老服务、长城保护、非机动车管理、科学技术奖励等领域立法,更好依靠法治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拟提请市人大二审。
13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养老服务中心50个,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普惠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农村邻里互助服务点200个。1.督导各区根据辖区内中度及以上老龄化街道数量和“老老人”数量等情况,确定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年度建设点位,形成建设方案,并依方案统筹招募运营服务商,由运营服务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一中心、一方案”,推动开工建设。截至9月初,已开展30个点位的验收工作,其中15家通过验收;20个点位正在建设中。
2.督促各区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工作,截至9月初,2025年已完工181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
14优化调整养老助餐点布局,完善居家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新建养老家庭床位2000张,为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居家照护服务。1.印发《北京市2025年优化调整养老助餐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区按照老年人需求调整助餐点布局,推动已建成运营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助餐服务,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就餐需求的条件下,向社会开放。今年以来,新增415个助餐点,退出142个助餐点;累计建成2904个助餐点,覆盖九成的城乡社区;累计开展助餐服务706.74万人次,其中送餐21.34万人次。
2.2025年以来,已新建家庭养老床位6969张。
15持续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提升36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督导各区按照残联提供的无障碍整改方案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已明确2025年度全市36个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点位;截至9月初,已有16个点位完成改造工作,15个点位正在进行施工,5个点位预计9月底前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