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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民政局,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
  3. [实施日期] 2025-07-08 11:27:50 ----
  4. [成文日期] 2025-07-08 11:27:48 ----
  5. [发文字号] 京民划发〔2025〕43号
  6. [失效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5-07-08 11:27:45 ----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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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作部,经开区工委社会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涉职能划转情况,现对《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意见》等7项文件予以废止,对《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实行居(家)委会干部挂牌上岗制度的通知》等4项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北京市民政局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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