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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商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3 17:27 来源: 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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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罚公告﹝2025﹞8号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商会:

  根据相关单位移送线索,你单位涉嫌存在不按规定接受2023年年度检查的行为。2025年3月6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经系统查询等,查明你单位未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将2023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北京市民政局接受年度检查,存在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本行政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08004A010),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

  邮编:101117

  联系人:盛维梅、沙冰     联系电话:010-65868811


北京市民政局

2025 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