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申请
发布日期:2025-05-23 10:26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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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助学金资助对象及标准

已纳入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范围的孤儿中年满18岁后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就读的中专(包括中技或职高等)、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每人每学年100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支出。

-----如何申请孤儿助学金

社会散居孤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助学申请,填写《北京市“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就读证明(就读学校应纳入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统招名册)。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对象及标准

已纳入我市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岁后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不含博士研究生)。

每人每学年8000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支出。其中,对已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资助、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贴等待遇的,按照不重复原则,在已享受助学金等的额度基础上,予以补齐。

-----如何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助学申请,填写《北京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申请表》,同时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就读证明(就读学校应纳入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统招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