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登记证书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5-04-25 17:18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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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证书延期

请在登记证书有效期前一个月内,通过北京市民政局官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服务,申请更换登记证书。审核通过后,携带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社会团体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领取新证书。

二、证书遗失补办

1.《社会团体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

2.登报声明“登记证书废止”原件;

3.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表;

4.《登记证书管理制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1.如申请补办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只遗失了正本或副本,应交回未遗失的正本或副本原件。

2.携带申请补办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领取新证书。

社会团体换发登记证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