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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示期限目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16 17:11:03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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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慈善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职权调整等情况,我们起草形成了《北京市慈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公示期限目录》。

一、起草背景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新修订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于2024年9月开始施行。由于上位法的修改,原《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2020年版)中涉及慈善领域的相关处罚职权、依据均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二、起草过程

按照设置科学、便于执行的原则。在起草过程中,我们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章及文件规定,先后多次召开研讨会,并广泛征求全市民政系统、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意见,审慎借鉴吸收各方建议,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四、主要内容

1.新增处罚事项。将慈善领域相关处罚职权由原来的23项调整为35项。

2.调整法律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据和处罚依据进行更新。

3.细化裁量标准。根据执法实践和探索,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频次、违法数额、社会影响以及改正情况,对行政处罚事项的违法情形、裁量阶次、裁量基准幅度进行细化、量化,提高裁量适用的可操作性。

4.明确公示期限。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明确了各裁量阶的处罚公示期限和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