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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一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3-21 14:26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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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任务内容一季度进展情况
1发展养老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大力发展长期护理险,提高老年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正在制定《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已明确将养老金融相关工作列入其中;推进金融机构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共建,加强老年人涉及养老金融方面权益保障工作。
2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推进银发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同市发改委调研座谈,将旅居养老、养老金融等工作列入2025年市老龄委工作要点。围绕“老老人”医养结合工作,与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对接,开展调研座谈,针对家庭医生“签而难约”困境,研究具体措施。配合市卫生健康委修改完善本市优化重点人群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相关举措,研提意见建议,明确“老老人”签约问题具体措施。根据各区实际情况,确定智慧照护终端设备适用机构范围,动态调整全市智慧照护终端设备。
3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职业教育体系,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加强职业院校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教育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大力培育终身学习文化,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制发《2025年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程序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与相关企业座谈交流,规范开展老年学堂试点工作;持续在北京养老服务网平台上线老年人教育相关视频课程,预计在3月底前将老年人使用手机相关教学视频,上传北京养老服务网平台。
4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1.加强信用监管建设,将1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5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家移出活动异常名录,实时向社会公开信用等级A级和B级社会组织名单。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多家行业协会参与2025年返工季惠民租房服务活动,动员引导市级社会组织积极支援西藏抗震救灾等。印发《北京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完成《北京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2.加强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工作,完成对慈善组织的重点检查;完善社会组织执法文书制作,制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类案件执法参考。
3.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组织开展社会组织成立登记联审论证会。对申请成立的三类社会组织启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和捐资承诺书》。
5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扩大示范应用,推进智慧养老。协同发布“揭榜挂帅”项目,公开征集养老领域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专家参加市科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根据各区实际情况,确定智慧照护终端设备适用机构范围,动态调整全市智慧照护终端设备。
6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50个养老服务中心,有序整合养老服务驿站,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制发《北京市2025年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各区实际分配建设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对初步确定的50个拟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点位开展前期调研勘察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建筑面积不足、一院多址过于分散等问题,要求相关区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点位选址。通过实地调研、下发通知等方式对各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整合养老服务驿站情况进行摸底。结合区域养老服中心建设工作进程,初步完成平台需求调研,明确建设思路。
7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优化家庭养老床位政策,新建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为重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对2025年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任务进行明确。
8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制定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新建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实现1000个互助点建设任务目标。引导各行业完善适老化服务。组织各区开展摸排,初步确定拟建设农村邻里互助点的乡镇,摸清农村老年人实际情况及互助服务需求,指导相关区制定2025年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模式和工作计划。赴密云、平谷区调研10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形成农村互助养老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汇总我市相关委办局开展适老化服务情况。
9落实困境儿童巡视探访和发现报告机制,做好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台账更新,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摸排工作组织领导,坚持日监测、周统计、周通报的工作机制,分片包干对各区进行督导;与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共享信息。做好全市儿童福利年度工作会准备工作,待全市民政工作会召开后召开。贯彻落实《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文件精神,要求各区做好学习传达,确保每一名街道(乡镇)儿童督导员和社区(村)儿童主任了解掌握相关内容,并做好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信息保密工作。指导海淀区启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与项目指导专家组建立工作联系,细化项目方案,开展困境流动儿童摸排和关爱服务工作。
10健全救助服务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适时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兜准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社会救助综合评估,着手启动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工作。完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用户管理、统计查询等功能,优化完善数据共享、预警监测等功能;起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项目验收有关材料。
11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养老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加大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突出隐患问题治理力度。坚持养老服务安全工作按周调度,召开养老服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养老服务安全工作,确保养老服务系统安全稳定。面向各区民政部门开展养老安全监管培训,重点解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查检查标准》。全面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督导和飞行检查,将相关问题通报各区民政部门,对隐患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抽查复核,确保相关问题隐患“清仓见底、动态清零”。
12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养老服务、长城保护、非机动车管理、科学技术奖励等领域立法,更好依靠法治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召开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启动会,编制立法起草工作任务清单,起草形成《条例(草案稿)》和起草说明,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养老机构等的意见,开展专题调研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3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养老服务中心50个,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普惠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农村邻里互助服务点200个。制发《北京市2025年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各区实际分配建设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对初步确定的50个拟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点位开展前期调研勘察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建筑面积不足、一院多址过于分散等问题,要求相关区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点位选址。组织各区开展摸排,初步确定拟建设农村邻里互助点乡镇,摸清农村老年人实际情况及互助服务需求,同步起草2025年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工作方案。
14优化调整养老助餐点布局,完善居家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新建养老家庭床位2000张,为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居家照护服务;针对“老老人”等重点人群,推进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指导各区按照老年人需求调整助餐点布局,2025年以来,已新增127个助餐点,退出13个助餐点;累计建成2639个助餐点,覆盖近九成的城乡社区。研究起草助餐点优化调整的具体方案。下发通知至相关区民政局,对2025年新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任务进行明确。
15持续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提升36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督导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上报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改造提升点位。督导各区积极与区残联对接,对已确定的点位开展实地勘察,确定改造提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