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任务内容 | 年度完成情况 |
| 1 | 发展养老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第三支柱金融产品,提高老年群体金融服务可得性,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产品和服务。 |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北京市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与北京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部门召开养老金融座谈会,建立完善养老金融会商合作机制。指导养老、老龄产业协会与银行、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产融合作平台,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金融工作的通知》,将9家养老企业列入“白名单”,促进银企产融对接;推动辖内银行机构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对接共建,合作开展金融服务、知识普及等工作。 |
| 2 | 培育新型消费,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 | 举办四季青论坛,发布北京市银发经济消费需求调查报告、市老龄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举办第十一届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吸引231家国内外领军企业参展。 |
| 3 | 大力培育终身学习文化,积极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城市。 | 与市教委、市文旅局联合开展“熠京秋”北京老年教育文化艺术展演活动,举行北京老年教育文化艺术展演闭幕式暨综合汇演活动,推动老年教育提质扩容,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文化教育活动;指导京津冀三地广播电视台开展2025(第十一届)“银发达人”大型展示评选活动,彰显新时代老年群体精神风貌;联合市文化馆举办“孝满京城 情系重阳”北京文化志愿者主题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提供丰富多彩文化活动激发新时代老年人文化新风貌;指导朝阳区开展“银龄行动 光明山阅读”公益项目,通过跨代共读方式,培育终身学习文化。 |
| 4 | 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 落实信用监管办法,对全市4452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信用等级为A和B的社会组织;做好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动态管理,将97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35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189家移出异常名录、162家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印发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换届工作指引,指导社会团体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完成4260家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374家等级评估、217家抽查审计工作。出台《关于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激发京津冀市场活力的意见》。动员158家基金会开展641个乡村振兴项目。举办第五届社会组织推介活动。 |
| 5 | 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扩大示范应用,推进智慧养老。 | 持续推进“老年人移位与助行一体化机器人研发及示范”等3个“揭榜挂帅”涉老科技产品研发示范项目;持续督导智慧照护终端设备的绑定工作,对于绑定进度较慢的区开展针对性培训。 |
| 6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50个养老服务中心,有序整合养老服务驿站,完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 | 根据辖区内中度及以上老龄化街道数量和“老老人”数量情况,确定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年度建设点位,并统筹招募运营服务商,由运营服务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一中心、一方案”,推动开工建设,完成50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链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429家。完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平台业务流程及业务逻辑的梳理,上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驿站整合模块。 |
| 7 | 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优化家庭养老床位政策,新建2000张家庭养老床位,为重度失能失智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 | 聚焦居家照护需求,2025年新建家庭养老床位7701张,全市累计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约3.3万张,有效惠及3.3万余名老年人,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建立“家庭照护者培训日”制度,为家庭照护者培训赋能,2025年已培训家庭照护者近4万人次。 |
| 8 |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制定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新建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实现1000个互助点建设任务目标。引导各行业完善适老化服务。 | 编制《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2025年完工201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已累计建设1008个邻里互助点。2025年全市完成385户经济困难老年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工作,各区招募遴选适老化评估商、改造商、验收商共89家,完善全市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信息系统。推进在“国补”平台上线四类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实现“立减立补”。 |
| 9 | 落实困境儿童巡视探访和发现报告机制,做好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台账更新,不断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水平。 | 持续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完善困境儿童工作体系和保障内容,有针对性开展关爱服务。 |
| 10 | 健全救助服务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适时调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兜准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 本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完成终期验收并上线运行,组织西城、丰台、房山等区开展培训。持续推动各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共归集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等数据1.32亿条。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将低保标准由1450元提高至1480元。 |
| 11 | 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养老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加大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突出隐患问题治理力度。 | 会同市消防救援局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整治,排查整改4411处风险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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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养老服务、长城保护、非机动车管理、科学技术奖励等领域立法,更好依靠法治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 |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按程序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
| 13 | 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老老人”数量较多的区域新建养老服务中心50个,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普惠养老服务;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新建农村邻里互助服务点200个。 | 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家,建成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201个,已完成全年指标。 |
| 14 | 优化调整养老助餐点布局,完善居家老年人配餐送餐服务;新建养老家庭床位2000张,为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居家照护服务。 | 优化调整养老助餐点布局,新增478个助餐点,退出182个助餐点。新建家庭养老床位7701张,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 |
| 15 | 持续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提升36个养老服务机构的无障碍设施。 | 督导各区按照残联提供的无障碍整改方案做好改造提升工作,已完成2025年度全市36个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