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分类]养老服务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河北省民政厅
  3. [实施日期] 2024-03-13 15:24:41 ----
  4. [成文日期] 2024-03-13 15:24:34 ----
  5. [发文字号] 京民养老发202417
  6. [废止日期] ----
  7. [发布日期] 2024-04-03 15:24:38 ----
  8.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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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养老发〔2024〕17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河北省民政厅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北京养老项目向河北省等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根据三地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平衡发展,坚持“同质同标”要求,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协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京津冀地区养老政策、项目、人才、医养、区域、行业协同,引导更多优质养老资源向河北等地延伸布局,为京津籍老年人异地养老、回乡养老提供更多选择。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同质同标”原则,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工作推进机制,实现京津冀养老服务有效衔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合作交流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人才资源互补、有序流动,养老服务质量同步提升;加快推动在京优质养老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向津冀地区延伸布局,促进京籍老年人异地养老、异地就医更加便捷,推动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完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京津冀养老协同专题工作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北京市民政局牵头召集,京津冀养老工作业务处室研提会议议题,统筹各项协同发展事宜,推动实施年度合作项目。建立三地民政部门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每季度就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工作进展、困难问题等进行会商协调。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服务信息、养老服务资源、标准化建设以及基础数据等多层面的开放共享,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信息同步共享。

  (二)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协同。推动出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互认政策,京津冀地区养老机构依据国家标准或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开展等级评定的,评定结果在京津冀地区全域内互认,获取等级资格的机构同等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建立等级评定结果互通机制,获取等级(星级)资格的机构在京津冀地区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和北京养老服务网统一发布、集中展示。推动出台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政策,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推动评估结果互认。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开通津冀地区养老机构线上支付功能,打通京籍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异地支付通道。加快推动出台《关于推动北京养老项目向廊坊市北三县等河北省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的实施方案》,鼓励北京养老项目向河北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

  (三)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项目协同。搭建京津冀地区养老资源对接平台,促进京津冀养老企业等市场主体对接合作,推动企业之间建立合作机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定期组织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企业)深入到河北省廊坊市、承德市、保定市、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唐山市、石家庄市和天津市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等环京周边地区对接养老服务项目需求、资源供给等情况。支持京津冀地区养老机构(企业)通过新建、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养老机构、康养社区,鼓励京津籍老年人旅居康养。适时组织津冀地区养老机构宣传推广活动,组织有意愿的养老机构按照普惠价格提供养老床位,吸引京籍老年人异地养老、回乡养老。

  (四)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协同。建立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养常态化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养老院院长、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等不同类型培训班,邀请四星级及以上养老院院长、养老领域专家、全国获奖养老护理员授课。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定体系和标准,发挥北京养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培训养老护理员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市场主体互认及养老护理员人才市场增质增量。依托北京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四季青论坛,搭建行业投资人宣传交流平台,宣传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定期举办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供需专场招聘对接会,拓展本市养老服务企业引进护理人员的渠道,促进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人才资源共享、有序流动。

  (五)深入推动京津冀医养协同。联合卫生健康、中医等部门,推动建立医养协同对接机制,协调定期召开京津冀医养协同交流座谈会;发挥北京中医医疗优势,推动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与有内设医疗机构资质的津冀养老机构协作,为入住津冀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具康养类、预防类等中医处方;将河北环京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远程协同服务范围,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

  (六)深入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支持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分别在津冀地区投资建设或合作共建养老机构,优先定向接收核心区户籍老年人。指导通州区落实《通武廊养老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2022年-2025年),加快推进三地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落地实施,促进通、武、廊(含北三县)三地养老服务事业协同规划、资源共享、服务对接、平衡发展。搭建对外协同发展平台,指导各区发挥辖区优势,加强协同发展工作力度。建立与环京周边地区结对共建机制,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分别与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保定市民政部门签订养老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北京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合作共建地区延伸。

  (七)深入推动京津冀行业协同。积极发挥三地行业协会的引领聚合作用,通过组织政策培训、行业研讨、学术交流、考察调研、与优质企业对接合作等方式,推动三地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交流合作、养老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切实提升三地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京津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加强区域养老服务重大事项定期磋商会商,切实推动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政策、项目、人才、医养、行业等方面协同发展。

  (二)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医养结合建设等方面提供工作支持,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推广。依托北京养老服务网,广泛宣传京津冀养老服务领域工作成效和成果,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养老服务协同合作,积极促进京津冀地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