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执法监督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指导本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