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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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健全完善本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包括《行政许可裁量基准》《行政给付裁量基准》《行政确认裁量基准》《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其他具体行政权力裁量基准》在内的《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民执发〔2020〕127号)等文件已对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列入《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 二、起草工作过程 经过研究论证,结合本市民政领域实际,起草《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各区民政局意见,通过官网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北京市民政行政裁量权基准清单》。 三、主要内容 《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细化了行政许可具体要求,明确了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行政许可证件、行政许可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的适用范围、实施程序、办理程序等内容。 《行政检查裁量基准》汇总了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检查频次。 《行政给付裁量基准》和《行政确认裁量基准》明确了设立依据、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 《其他具体行政权力裁量基准》进一步明确了养老机构备案设立依据、实施主体、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政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