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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6 16:14:41 来源: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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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9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4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进一步畅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渠道,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提出指导意见。2023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也明确要求“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

为落实《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在总结梳理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形势,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任务部分包括4方面11条措施。

(一)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一是依托我市现有成熟的统筹协调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衔接、信息共享及资源统筹,促进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与公益慈善力量精准对接。二是建立健全与慈善组织的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信息共享和对象衔接。一是及时发现、精准甄别困难群众需求。二是明确“逐级申报、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将帮扶对象转介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加强救助需求发现、慈善资源链接、救助供需对接,提升衔接效能。

(三)创新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途径方法。一是立足提高资源分配效能,将慈善资源向特殊困难群体、慈善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倾斜,并推动京津冀慈善事业协同发展。二是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照护服务类救助、生活服务类救助及支持服务类救助。三是充分发挥“首善之区”特色优势,大力弘扬慈善文化,着力打造特色慈善品牌项目。四是推动市、区慈善协会设立慈善帮扶基金,指导街道(乡镇)使用好现有慈善救助专项基金,拓展慈善帮扶资金来源。

(四)加强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激励支持。一是优化激励支持措施,支持慈善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二是对在社会救助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慈善组织等给予表彰,营造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确保相关内容在工作中落实到位。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