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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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职责 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是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机构,包括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及所属5家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本级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接济、救助管理方面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接济、救助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信息网的运行、维护工作;参与开展接济服务中心、救助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局属接济、救助机构的具体管理。 所属单位的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相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负责与外省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站联络、协调工作;承担长期滞留智障人员安置服务保障、问询、核实及跨省护送等工作。接待全国各地来京上访人员,提供上访人员食、宿、医等相关服务,为中央及国家各部委信访部门服务,为首都稳定提供保障。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接济服务场所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接济、安置工作,配合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2.机构设置 中心本级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接济事务科、救助事务科、宣传教育科、财务科、行政保卫科、审计科、组织科、人事科、纪检工作科、工会。 所属5个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北京市救助管理总站、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北京市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北京市久敬庄接济服务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398人,实有人数35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8299.99万元,比上年减少3423.98万元,下降15.7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964.31万元,比上年减少3589.79万元,下降16.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2.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7.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391.6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8%。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433.49万元,比上年减少3603.20万元,下降17.13%,其中:基本支出14542.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42%;项目支出2890.7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72.65万元,比上年减少3484.11万元,下降16.55%。主要原因:2021年年底救助业务事权下沉至各区完成,本年中心本级、救助管理总站两家单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相关财政拨款收、支随之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12.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4.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30.4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78%;卫生健康支出867.5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4.6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3.66万元,下降69.63%。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14.6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3.66万元,下降69.63%。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原计划线下开展的培训大部分改为线上,减少了培训费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6030.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55.49万元,下降2.17%。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14247.4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67.78万元,下降0.47%。主要原因:与预算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378.58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6.23万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机构人员调整、人员年龄结构变化引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下降。 “临时救助”(款)2022年度决算404.4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41.48万元,下降37.39%。主要原因:2021年年底救助业务事权下沉至各区完成,本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管理总站两家单位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相关财政拨款支出随之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867.5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3.62万元,下降4.7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2年度决算867.5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3.62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2022年度中旬统一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基数下降引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0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4472.1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0.16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8.81万元减少18.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0.1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8.81万元减少1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减少0.00万元。2022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10.1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28.81万元减少18.6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49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4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0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6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7.85万元,比上年增加41.45万元,增加原因:本年度净增加7名在职人员,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本年中心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费较上年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9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21台,502.5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件2:北京市接济救助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